来源:中国环境报
《安徽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后,亳州市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坚决遏制此类案件频发势头。
不久前,亳州市生态环境局接到安徽省生态环境厅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发送的亳州市利辛县永兴镇振雷墙体厂废气总排口自动监测数据异常的信息后,立即安排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场调查核实。
现场检查发现,墙体厂是一家生产煤矸石烧结砖的企业,正在生产。经检查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发现,其工控机显示的烟尘浓度、烟气流速、烟气温度、烟气压力和烟气湿度等参数分别为0.72mg/m3、2.55m/s、47.48℃、
-52.50Pa、15.78%,且均为恒定值。现场对自动监测设备通标气测试,以上参数仍显示没有变化,初步判定企业涉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执法人员现场对自动监测设备内部仔细检查发现,厂方擅自将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中的ADAM模块(具有监测数据收集转换功能)与工控机之间的通讯数据传输线插头拔出,造成监测数据不能如实从ADAM模块传输至工控机,导致其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显示的烟尘浓度、烟气流速、烟气温度、烟气压力和烟气湿度等参数数值为恒定值。
此外,企业还存在擅自将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站房内的监控视频断电的行为,导致监控视频不能正常使用。
目前,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已依法对企业立案查处,并对有关设施、设备采取查封措施。下一步,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将依法对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据悉,此案件是安徽省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亳州市查获的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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