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强建议《加强幼儿看护点监管》被专报副省长王翠凤、副省长杨光荣

2021-7-21   浏览:795

 

 

    2021年7月2日,安徽省创意文化艺术研究中心主任、安徽省循环经济研究院院长鲁强撰写《加强幼儿看护点监管》提案,被安徽省政协《社情民意》第100期采用,专报省政府副省长王翠凤、副省长杨光荣。
    鲁强建议:
    办好学前教育,关系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
    由于幼儿培育资源紧张,主管部门将部分符合规范的私人无证幼儿园,划为幼儿看护点,并将它们纳入监管,但要求不高,监管不严。目前,我省存在大量这种幼儿看护点,仅合肥市就有100多家,很多已接受幼儿近百人规模,收费在8000-18000元之间。
    幼儿看护点在解决部分群众子女看护困难和入园需求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少问题:
    1.安全堪忧。大多数看护点在防护、消防、食品等安全方面,存在不合规现象。
    2.以幼儿园名义招生。很多私人开办的幼儿看护点,以幼儿园名义对外招生。
    3.改头换面,一挂了事。在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下文,要求对幼儿看护点实行动态管理,年检未达标的将予以降级甚至取缔压力下。近期,一些看护点采用缴纳管理费,挂靠正规幼儿园方式,获取经营资格。但换汤不换药,在软硬件建设上未做任何改进,面积、消防等依然不达标。少数基层教育主管部门也敷衍了事,任其发展。
    4.违规收费。违反教育部门规定,在学期结束前即开始预收下学期学费。办兴趣班等违规行为依然猖獗。部分基层教育主管部门在事发后,也是睁只眼闭只眼。
    5.违法用工。大多数看护点在不签定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非法用工并不支付劳动者社保等费用。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看护点安全管理,提升幼儿看护水平。在此建议:
    1.完善制度。看护点工作人员应实名制管理,举办者应将聘用人员基本情况造册及时报辖区派出所,协助开展背景审查,办居住证,纳入实有人口管理。看护点工作人员应无精神病史,须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看护点应配备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必须聘请有资质的安保人员,安保人员应无违法犯罪记录,等等。
    2.合法用工。幼师工作者大都缺乏《劳动法》相关知识和维权意识,大多数看护点举办者往往都出现不签劳动合同,克扣、迟发工资,随意辞退等违法行为。即极大打击了从业者积极性,也留下了安全隐患。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3.加强培训。看护点虽小,涉及方方面面法规很多。仅从签订劳动合法一个方面说,我在调研中就发现,甚至有合肥市基层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也缺乏基本常识,在答复市长信箱转来的教师劳动维权投诉时,也说出了:“看护点不签劳动合同、不购买社保是正常的。就算签了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的雷人话语!可见相关法规培训还待继续开展普及教育。
    4.扩大宣传。幼儿家长对看护点、幼儿园概念并不清晰,完全听信看护点单方面宣传,无法做出有效判断。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加强相关法规政策宣传,保护家长利益,维护幼儿保育质量。
    5.健全机制。加强源头监管,各地依据国家基本标准调整完善幼儿园设置标准,严格执行幼儿园审批“先证后照”制度。完善过程监管,坚持年检制度,强化对幼儿园教职工资质和配备、收费行为、安全防护、卫生保健、保教质量、经费使用以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
    6.强化监管。建议区县街道对区域内看护点数量和安全状况及时摸排,教育、人社、卫生、公安、食药监等部门做好对看护点日常安全防范工作和业务指导,帮助做好业务培训工作。教育部门继续加强监管,遏制过度逐利。稳妥做好民办园分类登记工作。做好无证园的分类治理工作,将无证园全部纳入监管范围,稳妥做好排查、分类、扶持和治理工作,通过整改扶持达到基本标准的颁发办园许可证;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卫生等办园基本要求的,要予以坚决取缔,并稳妥分流和安置儿童。对违法用工、违规收费、私刻幼儿园公章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高压态势,不能姑息迁就。对采取挂靠等方式,获取经营资格或升格为幼儿园的,依然要加强监管,杜绝上报材料理论上合格,事实问题依旧不改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