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出台《关于集约利用和盘活工业土地的若干意见》

2005-10-9   浏览:1631

  杭州市政府《关于集约利用和盘活工业土地的若干意见》日前出台。
  《意见》明确指出,市政府将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符合浙江省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及产品导向目录的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工业项目,在用地上给予优先供地;对杭州市产业目录中禁止类项目不予供地;对限制类产业项目限制供地。在此基础上,实行工业项目供地准入制。生产工艺无特殊要求的项目,不得建造单层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