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清洁生产 江苏五年内实现单位GDP能耗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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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3月28日电(记者施勇峰、姜涛)3月28日召开的江苏省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会议提出,“十一五”期间,江苏省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主要目标是到2010年末,单位GDP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20%,全省耕地保有量稳定在470万公顷,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

为实现单位GDP能源消耗五年内降低20%的目标,江苏省将强化产业政策导向作用,健全价格杠杆调节机制,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节约工作综合管理。

  今后,江苏省将把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及其他各类专项规划编制的重要原则,研究出台节约用水、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建筑节能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同时,江苏省还将积极推行节能节水产品、节能建筑检测认证制度和用能设备的效能标识制度,对高能耗、高水耗、高材耗的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实行强制淘汰制度。